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存在于人类社会的每一个阶段。腐败并非特定时期或特定的社会制度所独有的现象,凡权力存在之处,都存在着权力腐败的可能,尽管人们不可能彻底根除腐败,但是可以遏制腐败。寻求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的途径是现代社会宪政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对于当代中国来讲,除了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加快民主的进程,加大预防、惩治腐败的法制力度,完善廉政立法体制之外,别无其他更好的途径。
腐败特指权力职能的蜕变。从法哲学的角度上看,凡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威或偏离公共职责的现象都可以视为权力腐败。权力腐败的基本特征有四:(1)它主要与公职人员的个人行为相联系;(2)权力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商品;(3)主体行为突破了权力的合理界限;(4)其后果损害了公共利益。权力本身所具有的不平等性和可交换性,决定了权力一旦不受制约,它便必然走向腐败。
这样,制约权力便成为反腐败或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
三、廉政文化建设与权力制约
细加分类,在中外历史上曾出现过四种反腐败的基本模式:重法制廉、清廉为政、高薪养廉和以法促廉。各种模式就其理论基石、重点、措施、成本及效果而言各有不同,并具有各自的局限性。
廉政文化建设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法治廉模式。它是以社会控制论为立论基础,强调法在廉政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欲图以法律及其制度为主要手段,对权力的整个运作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建立起多层面、多阶段、多环节的权力监督网络和防止腐败的内在机制。尽管在社会生活中法的控制作用是有限的,但是与其他模式相比较,以法促廉的模式在反腐倡廉措施的有效性上则显得更为突出。
权力内在的易于异化的倾向,决定了权力的制约必须贯穿于权力运作的每一个环节——权力的设定、操作和监督。这里,法律及其制度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是现代社会反腐败或廉政建设的主要手段。现在更为重要的不是还要制定多少监督制度,而是应对这些年的用人制度真正地进行深刻的反思,提高诸如社保基金之类财产管理的透明度,并使日常的监督制度真正的运作起来。
四、培育共产党人特有的群体思维模式和廉政文化土壤
中国共产党人群体思维模式的形成以共产主义的实现为其价值目标,以为人民服务为其核心内容,以实事求是为其思维方式。
历史上象征着其传统的“四大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所展现的内涵——坚定信念,实事求是,敢创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独立自主,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官兵一致,同甘共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探索进取,敢于斗争,勇于创造,谦虚谨慎,廉洁自律,艰苦朴素,扎根人民,团结奋斗等——是其思维模式形成的显著标志。该思维模式的建构与产生这些特有的作风、习惯和传统的特定文化土壤的形成几乎是同步的。它们既是这一特定时期每个优秀共产党员精神的提炼,一经形成又使得置身于其中的个体思维不可避免地带有它们的印记。正是当年革命领袖和他们率领的红军将士,以及根据地人民的崇高品质、特殊品格和精神风貌,形成了共产党人群体特有的思维模式,是井冈山、长征、延安、西柏坡特有的文化土壤,培育出中华民族的一代精英,使其每一个成员都带有了这种精神特征。这样的群体思维模式和文化土壤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
个体是多样的,群体是诸个体按某种特征结合在一起的共同体。群体思维模式是指群体认识过程中特定的稳态格局和秩序,它以内部成员的认识能力、思维形式、思维方法、思维规律、语言操作程序和技巧为存在前提,但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群体组织在特定的时空中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手段,对诸个体成员思维模式进行提炼的结果。
